问题 | 离婚女方能不能要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女方当然可以要孩子,对于离婚时尚未出生的孩子,生育权是母亲的权利,决定要孩子的话,可以生下来,并向男方索要抚养费。
对于已出生的孩子,女方亦可以争夺抚养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由法院和孩子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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