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2.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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