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债务有哪些处理原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法院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 2、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通常的处理方式是依民事审判的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3、一方认为所负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无充分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是共同债务; 负债方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