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不去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
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被告未到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须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或者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而如果一旦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原告未到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夫妻感情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主张,代理人则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主张。 因此,原告本人未出庭、只由其代理人出庭代为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时,除被告方认同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代理行为无效,此时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当然,原告若是提出了不到庭的正当理由则除外。 而如果是两方都未出庭,法院则会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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