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案件如何管辖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主要根据军婚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管辖法院,具体规定如下: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 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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