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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