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没有结婚证而想要离婚的,如果仅仅是结婚证丢失的,那么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办。
但是如果是原来就没有办理过结婚证的,就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也就是说,事实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将按离婚纠纷依法受理。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但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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