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主委员会是由广大业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平等公正、自愿参与的原则依法选举并产生的机构。
根据规定,每位业主都有权利及义务建立业主大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也就是说,如果某个住宅小区的入住率达到总入住人数的50%以上或者从首位业主正式入住之日算起已经满两年之日,则开发商或其所委托的相关单位需在获知这一情况之后,立即向所属区域的住房管理部门提出通报。 该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将责成有关人员按照既定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期间通过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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