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区公共区域所产生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存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等利用业主所共享部分所产生的收入时,他们必须在扣除了合乎情理的成本支出后,将剩余部分归还予业主们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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