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之前还需要交什么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维修基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住宅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在保修期结束之后的大规模修理、更新及改造所需。
2.契税:业主在领取产权证书时需向国家缴纳契税作为税款。 3.物业费:包括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水电保证金等款项。 4.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需注意,您已经支付的物管费仅包含日常生活垃圾的清理服务,因此当进行室内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有权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 5.装修保证金:在完成装修工程并经过约定的检查期限后,若房屋结构无损且未出现因装修而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状况,装修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您。 6.“三通费”:这是由物管公司代为收取的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已在购买房产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所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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