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鸡西市物业小区不让停车是否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分摊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且其使用权可由各业主依循法定程序进行行使。
因此,若小区物业对公摊车位的停放行为加以限制或阻止,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相反地,若物业禁止在产权车位上停放车辆,则这一行为将被视为合法行为。 在大部分社区内,公共分摊车位通常会予以设置,且这些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业主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来使用这些车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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