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应该向业主公示哪些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详情、联络方式及投诉服务热线的详细告知;
(2)详尽阐述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以及各项收取服务费用的项目名称与所采取的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3)明确列出电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责任方的公司名称、相应资质证明、联系方式以及其在维护保养方面的实际执行情况; (4)详细说明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的分配情况,以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的具体状况; (5)明确揭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的具体情况; (6)其他应向广大业主公开的重要信息。若业主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物业服务企业将负责进行解答和回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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