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不是我,物业可以起诉我交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业主未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物业公司有权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讨。
首先,物业公司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敦促业主尽快完成付款事宜;若经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且已经严格遵守法定催告程序后,则有权力对业主提起诉讼,明确请求业主支付所欠物业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和违约金等款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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