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要想在小区中成功设立业主委员会,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小区入住人数需达到总户数的50%或更高;
2.如果没有达到第一条要求,但初次交付的物业已超过两年并且入住率已经超过了总户数的30%;或者
3.初次交付的物业已超过三年。
从程序上讲,需要有五位及以上的业主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启动业主大会的申请,然后由社区办事处转交给筹备工作小组。
筹备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业主进行自我推荐,从而确定业主委员会最终候选人员名单。
接着,将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同时对相关章程、管理规则进行详细记录和审查,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公布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