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想在小区中成功设立业主委员会,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小区入住人数需达到总户数的50%或更高; 2.如果没有达到第一条要求,但初次交付的物业已超过两年并且入住率已经超过了总户数的30%;或者 3.初次交付的物业已超过三年。 从程序上讲,需要有五位及以上的业主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启动业主大会的申请,然后由社区办事处转交给筹备工作小组。 筹备工作小组将负责组织业主进行自我推荐,从而确定业主委员会最终候选人员名单。 接着,将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同时对相关章程、管理规则进行详细记录和审查,进行无记名投票并公布最终结果。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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