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费的交纳事宜,应当自业主接到收楼通知书日起计算,而非依照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的交楼日期开始征收。
若开放商未能及时通知业主收楼,进而导致延迟收楼现象发生,此时业主有权利选择拒绝支付该段时间段的物业费; 2、在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同样享有拒缴权; 3、如物业公司向业主索取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消耗费用,并且这些费用并非属于业主必须承担的范畴之内,则业主有权力拒绝缴纳; 4、若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低于行业标准且无有效改进措施,业主可考虑暂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但是需要持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积极寻找实际可行的解决方案; 5、当物业提供的服务超出了合同约定或者未经业主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业主享有的第一反应应是拒绝交付相应费用; 6、若物业公司未经公开讨论和公示,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那么业主将对其中未通过正常程序擅自提升的部分依法行使抗辩权; 7、针对因房屋质量瑕疵而尚未完成交房手续的问题,在此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缴纳责任; 8、若物业公司无法提供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原件资料,业主有理由拒绝支付此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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