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物业不负责任怎么投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物业不履行职责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首先,与物业经理取得联系。倘若物业在管理方面出现小瑕疵、员工服务态度存在问题,向物业经理提出您的诉求便可。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严格意义上讲,物业经理并非社区物业的最终决策人,但他拥有相当大的自主管理权限。 其次,可求助于街道办事处。作为受辖人民政府的催促推动下全面肩负起区域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文化建设等多样化综合管理任务的机构,街道办事处有权受理并协助解决物业投诉纠纷。 然后,考虑咨询房屋管理部门。该部门全称为房管局,通常负责住房保障、建造活动、体制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调整和实施推进。 然而,房管局能否发挥实质性的管理作用,关键在于其是否与物业公司存在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两者存在关联,那么房管局将负责全面监管;否则仅对物业公司的定价标准及服务项目进行监督。接着,与业委会取得密切沟通。业主委员会,简称为业委会,其构成成员主要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因此通常会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权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诉求,同时也承担着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的重要职责。 最后,如果业主遇到与开发商相关的投诉问题,同样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申诉。在中国大陆地区,通常情况下,社区建设完成后由开放商挑选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或开发商自身组建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基于此,为开发商承受过多的质量返修负担,这类物业公司通常倾向于积极解决房屋质量以及可能需要返修的问题,因此针对此类投诉,开发商亦有义务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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