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水主管道坏了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水道主管道损坏的责任归属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为人为责任,需由责任人负责修复; 2.若因物业未尽职而引起管道损毁,则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3.如在保修期限之内,可视为房屋本体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导致的损失应由房开商负责修复并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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