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定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费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相关的律师服务费用应由寻求帮助的一方当事人独立负担。然而,唯独在极少数特定情景之下,败诉方才有可能支付律师服务费用。这些例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在得到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境下,如发生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或人身伤害等伤害他人权益的案件时;涉及法律援助事宜、知识产权侵害案件、不正当之商业竞争以及法定撤销权利、实现抵押债权等众多纠纷案;网络侵权行为纠纷案件以及商事仲裁相关事务。 2.依据合同自由原则,仅需经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协议,承诺未来如果出现诉讼事件,则由败诉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在一般情况下,这样的约定都能够得到裁判机构的认可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