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逾期未交付房屋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依照事先的承诺准时交出预购的住宅,那么购买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如果开发商延误了交楼时间,经过多次敦促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该责任,那么购买者就有权利单独撤销与开发商所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其次,若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尽管经过多次催促,然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此刻购买者尽管不需要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要求。再次,如果开发商未按预定日期交付房屋,并经催告后仍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无权解除购房合同,但依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者在行使解除权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否则解除权将会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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