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室预售合同转让手续如何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房地产管理法规,预购商品住宅转让需遵循以下程序和步骤:首先,待买卖之预售商品房必须已完成交付,并取得了所有权证书;其次,当事双方应共同签署转让协议;接下来,买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购房款项的义务,卖方则有责任按照同样的约定,向买方交付房产;然后,双方还需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最后,在所有手续完备后,双方应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房地产的转让与抵押,当事人都应该遵守该法律第五章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权属登记。而第三十七条则进一步阐明,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途径,将其所拥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办理权属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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