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面积多出来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未涉及之事项,依照以下原则予以协调解决:首先,当房屋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之内时,按照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进行各项费用的核算及结算;其次,当房屋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出合理范围(即超过百分之三)之时,消费者享有选择退房的权利,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在消费者提出退房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日历日内,如数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此外还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向消费者支付相关利息。反之若消费者并无退房意愿,则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情况下,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消费者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足;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价款,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承担,产权归属亦归属消费者;倘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同样的,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数返还消费者;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价款,则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两倍的金额返还消费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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