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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协议定金可以返还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商业交易环境下,定金通常被视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其目的在于确保交易能够顺利进行。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定金仍然可以退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几种情况:先是如若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人已经选定并愿意购买的房产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导致购房人无法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正式的合约签署手续,面临买卖不成的困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双倍返还购房人所交付的定金;其次,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例如未能取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的合同,甚至出现了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开发商也应该全额退还购房人所交付的定金,并且对因此给购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再次,只有在双方对于正式合同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存在异议,而这些异议并不涉及到认购意向书的核心内容,进而影响到了正式合同的签署时,双方才都不构成违约,开发商需要将定金原原本本地归还给购房人。此外,如果在认购意向书中,关于房价、建筑面积和户型等关键性的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者表述含糊不清,而且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返还购房人所支付的定金。当然,如果开发商本身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所有法定条件,但是购房人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人就不能再主张退还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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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