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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法院管辖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之纠纷的管辖问题,需依据房屋之特性,依法引用不同的管辖规定。譬如,若此等房屋属于旨在提供社会福利的政策性用房,例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则相应的管辖应位于房屋所在辖区内;反之,若所涉及之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则应当遵循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对于合同履行地,法律亦明确规定了细致入微的操作规程,例如,倘若合同已明确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么便应以约定为准;若未有约定,且争议焦点在于交付房屋,那么房屋所在地即视为合同履行地。至于被告所在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较为容易确认。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常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这一现象颇为常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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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