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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面积误差一般都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住宅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中所标注的面积之间产生误差,只要其比例落在3%以内,便属合情合理的状况。参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明示,如果出卖方所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总建筑面积与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出现不符现象,并且该合同对此类情况已有明确约定的,那么当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执行相应的解决方案;然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对于新建成的商品房,开发商通常会在具体的合同条款中专门就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作出详尽说明和约定。如若合同中并未涉及到此类内容,或者相关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则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当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了3%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面积超过了合同约定的面积,那么在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部分,买方需要按照原定的价格补足房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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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