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打官司费用谁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可自愿负担诉讼费用,此种情况不在此限。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案件,审判机关将依据具体案情来确定双方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若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审判机关将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决定各当事人所负担的诉讼费用金额。此外,针对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您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需在提起诉讼时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支付,而在诉讼终结后则由败诉方承担。换言之,若当事人已缴纳诉讼费用,且最终赢得诉讼,法院将会将诉讼费用退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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