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手房屋交易时双方需缴纳定金的事宜,其具体标准是由双方在协商基础上确定的,相关法律并未对这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和要求。
所谓定金,即是指当双方签署合同以确保债务得以履行之际,其中的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的一枚确定金额的金钱做为名义担保。 而定金的具体金额以及是否需要实际支付这一问题则完全由当事双方自行商议决定,通常情况下,定金所设定的金额占主合同总价值的百分比在20%左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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