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房时面积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检验房屋质量时,若发现实际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差异范围超过了3%,则买方有权选择撤销或解除该份合同,同时卖方须无条件地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若买方仍决定保留并继续履行此份合同,此时需根据实际差异比例以及契约中预定的价格评估结果来明确:是由买方进行相应的补充支付,还是由卖方独自承担这部分差异费用,亦或是由卖方将多收的款项予以返还,甚至是双倍返还给买方;而当差异范围未超出3%时,则应以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为依据,对房价款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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