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漏水属于谁违约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责任认定方面,若系承租方人为因素导致,则应由承租方承担;反之,若是商铺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与损失,那么便需由出租方来承担。当租赁物处于必须进行维护检修的阶段,承租方有权向出租方发起维修请求,并设定合理期限等待处理。倘若出租方未能及时履行修复义务,承租方有权自行进行维修作业,相关维修费用亦应由出租方全额承担。另外,因维修租赁物所需而对承租人正常使用和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应对租金进行相应调整或延长租期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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