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房产纠纷如何打官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产纠纷诉讼能否在异地审理的焦点问题,我们必须严谨地阐明,依照现今的法律法规,在特定的情况下,房产纠纷的案件是不可能异地审理的。例如,因不动产产生的纷争所引发的诉讼,按照法定的规范,这类案件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基础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和处置。这就意味着,所有涉及到房产权益的争议,都需要在相应的房地产所在地提出诉讼请求,而当事人并没有权利在异地选择法庭进行审理及作出裁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要亲自前往该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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