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油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卖房屋时所缴纳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在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定金应当被折算为购买价格或者被退回;如果由于特殊情况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对于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致使无法顺利签约,且责任不在于任何一方,那么这种情况下所缴付的定金便可以予以退还;假设是由于出售房屋的一方单方面违约以致无法持续履行购房合同,在此种情况下交纳的定金也可以退回并且双倍返还;然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定金则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