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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三个月要不要赔钱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未能在购房合同中指定的交房期限内交付房屋,且逾期时间达到了3个月之久,那么作为业主的您是完全有权向其提出索赔要求的。首先,我们应明确,购房行为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因此,开发商应当根据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规定的具体交房日期按时交付房屋。当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逾期达到甚至超过3个月时,这无疑已经构成了违约,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业主进行赔偿。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从而使得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作为另一方的业主则有权选择解除该份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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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