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合同面积差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的面积差异,根据不同计算方式可分为建筑面积以及套内面积两种方法进行衡量。其中,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主要包括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这两大部分。当面积误差值控制在总计3%以内时,则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房价款项的结清。然而,如若面积误差超过了3%,那么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此时卖方需将已支付的购房款项连同相应利息一并退还给买方;反之,如果买受人决定继续购买该房屋,则需由买受人或卖方按照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以补足或双倍返还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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