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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阳市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针对遭遇逾期交付房产的尊贵业主们,他们享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商递送催告提示函,明确告知对方相关需求,责令其在合理且恰当的期限内立即完成房屋交付事宜,同时赔偿由于延期交房而给各位带来的一切额外经济损失。
2.假设在收到催告提示函之后的三个月内,房地产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交房义务,亦未提供充足且合法的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身为业主的您有资格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并要求其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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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