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是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预售合同:通常情况下,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预售阶段所涉及到的,这类合同适用于新建商品房尚未全部完工之际,由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与消费者预定购置的房屋。签约之日起,开发商应尽快将此份合约提交至当地房管局备案。若要办理此种类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必须等到整栋建筑物完整竣工并且已经满足消费者全额付款这两个条件,之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在办理房产证明时,房管局相关部门将会统一对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以供参考,针对预售合同而言,开发商有必要就测量所得实际面积签立补充协议来作为办理房产证的依据;若最终测算结果与原订合同上的面积存在差异,大多数情况下实施的是“多退少补”政策。
二、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主要应用于商品住宅现房所有权变更的流程之中,当相应的税费及费用被全部缴纳之后,就可直接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无论预售合同或正式合同,均具有法律权威性,故签署此类文件之时务必审慎对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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