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所涉及的房屋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房产产品,而非已被转卖的二手房。若您遇到了此类问题,可以选择向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商提出诉讼,指控其违反约定,并索取相应的违约金赔偿。但在主张赔偿金额方面,请务必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滥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的条款,要求获得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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