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赔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出现房产被多次售予的情况,那么您有权向相关方面追索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此外还能提出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数额一倍的索赔申请。该项赔偿措施适用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相关方,且他们必须自得知这一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相关合同的请求。而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的当事方,通常仅限于要求对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交付出售的房产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