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资格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策略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面对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争议问题,应首先组织各方相关代表展开友善且积极的谈判协商,以此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其次,倘若双方未能通过协商取得共识,那么应当将此类争议提交给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的土地管理机构,以便进行调解处理工作;再次,如果上述两种方式皆宣告无果,接着便需考虑涉案单位间的纷争,此时便需县级或者更高级别人民政府出面进行最终裁决;另外,还需关注到个人之间、以及个体于单位间可能存在的争议,这类矛盾可以交由乡级人民政府乃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妥善处理;最后一个步骤,当相关民众对相关政府机构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时,他们享有权利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第30天之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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