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被扣了钱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若已签订合同且其标示为“定金”的款项,则不论哪一方违约,均需依照双方协议规定来进行处理;反之,若未有此类指定的条款,当卖方违反合同时,必须给予支付方等额的定金双倍返还作为惩罚;然而若是买方出现违约行为,则该笔定金将不予退还。任何一笔定金的总额都不能超出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立约定金,即在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前所支付的定金,本质上属于为了确保买卖双方能够顺利达成正式协议而预先支付的保证金。对于那些已经缴纳定金却又不愿继续购买房屋的购房者,开发商有权选择不予退还该部分定金。倘若开发商收取了定金却未能如期履行售房义务,需要向买方双倍赔偿同样金额的定金。但是,如果基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之事由,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达成,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退还当初所支付的定金。尽管如此,鉴于各类合同类文件性质和内容的差异,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应对策略仍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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