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客合同没到期不交房租房东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同尚未到期而住户没有履行其租赁义务,房东享有权利请求租户在适当的期限范围之内清偿相应租金。在向租户发送书面催告通知之后,若租户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所欠的租金,房东便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出租的房屋。在此情况下,租户也有义务必须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时间支付租金。符合合同解除条件时,房东应当通知住户解除合同,并在签发的解除通知经过慎重考虑和全权处理之后,将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租户。在这份书面通知抵达租户手中的那一刻起,该合同即被视为已经正式解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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