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停工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如开发商未能在约定交付期限的三个月之后仍未能如期交房,则购屋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协议,且有权请求开发商以两倍之金额作为赔偿,或者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基准,向其支付所缴纳的本金及利息。购屋者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购屋者需向开发商正式提出解约请求;其次,购屋者应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表达解约意愿,若解约原因为开发商违约所致,开发商应对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负责。但若解约原因为购房者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者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非开发商因素,则开发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再次,开发商应在收到解约请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退款手续;最后,购房者在提出解约请求后,开发商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缴纳的房款,同时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在此期间,若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完毕,开发商有义务代购房者向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与利息。然而,若开发商未能在购房者提出解约请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退款手续,自第十六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之日止,开发商每日应按照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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