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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退房诉讼要不要申请保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退房款纠纷时,当事人具备诉讼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财产保全乃是我国法律授予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一项措施,旨在确保未来法院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避免当事人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当税务机关收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即需依照其内容承担相应的和解责任。若对方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时,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提起诉讼之时就申请实施财产保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财产保全这个措施只限于紧急情况,所需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并须经过法院审判程序。然而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对于诉前财产保全的态度并不积极。为此,有这样一个变通的方式:债权人可以选择不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但是在提交起诉材料时,应与立案法官进行充分沟通,以防被告在得知起诉消息后转移资产。在此基础上,请求法院在立案后暂缓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及其副本,待确定承办法官后再行进行财产保全,然后再向被告送达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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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