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里定金如何约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文规定,定金的数额应由当事人自行商定,但其上限不得超越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欲使定金罚则得以充分贯彻,定金合同须具备合法性与有效性。定金合同作为依附于主合同,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为目的设立的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附属合同,即定金之生成、变更及消亡皆取决于主合同的生成、变更及消亡。因此,定金合同作为附属合同,无法单独存在。另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自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方始生效。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定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口头协议将被视为无效。唯有定金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得到保障,方能确保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得以切实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