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证件违约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依法完成房产证办理手续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当事人存在特别约定,否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背景下,购房者首先可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开发商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并在限定期限内顺利办理房产证;同时,购房者还有权索要相关违约金。若购房合同中未能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那么购房者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具体标准,向开发商提出按照购房总价计算违约金的要求。另外,如果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且这一现象已持续超过一年之久,购房者便可行使法定权利,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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