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协议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以初次签订的合同为准则,明确规定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同时亦可对违约责任所涉及到的范围以及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失进行明确计算并加以约定。更为具体地说,协议各方可以提前约定好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与区间,以及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与具体数额;当然,他们还可以巧妙地借助免责条款,对可能在未来出现的责任进行合理限制或者全部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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