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已过户房款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二手房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后,虽然售房人尚未收到全部款项,仍然有权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法律诉讼,寻求支付余下的购房款。在二手房交易中,一旦完成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便随之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此时,售房人已经尽到了其应有的义务,因此,他们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售房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其法定的义务,而房屋的所有权也已经成功地进行了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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