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公用房的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超过3%偏差的情况下,买方可决定取消该份合约并要求卖方归还所得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约,则需要根据面积的差额百分比及原先所约定的房价,判断由哪一方进行补充或由卖方独立承担这部分损失,或者由卖方予以退回或以两倍金额作为赔偿;反之,当未达到上述3%的幅度时,则应依据实际测量数据来计算房屋总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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