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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手房面积差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购买过程中,涉及到面积差额的处理方式主要存在两种情形,分别为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约定以及未做任何约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之中已经对房屋面积的差异做出了详细的约定,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约定内容来进行处理。而若是在未做任何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晰的情况之下,如果所出现的面积误差的绝对值低于3%的话,则仍需依据原有合同中的定价标准来进行结算。反之,若该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出了3%,此时的买方便有权向卖方提出解约申请,并请求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应的利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当卖方交付给买方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不符时,买方应知晓如何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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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