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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所购置之房产存在质量瑕疵之时,双方可展开深入的磋商以寻求妥当的解决策略。若在保修期尚未结束之际,建议开发商履行修理之责任。即便业主选择自行进行修缮工作,理应将由此产生的相关花费,转由开发商担当。然而,若出现了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明确规定,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居住使用功能,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主张,此种诉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若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之内,卖方应承担起修复的责任;若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所需的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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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