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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福建省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遇到卖方拒绝归还订金的状况,我们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置:首先,应尝试与卖方进行和谐沟通和协商以寻找解决方案;其次,可寻求村镇(或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协助,让其从中调解以期达成共识;再次,可以选择拨打12315维权热线进行检举投诉;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无效,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若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未能顺利签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按照定金的处理原则来处理,即若买方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购买,则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卖方因违约行为而未能出售房屋,则收取定金的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当事人因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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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