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涉及存在“一房两卖”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购房者具有坚实的法律权利向其发起赔偿诉求或者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归还已经全额交纳的购房资金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利息。更为重要的是,在必要情况下,消费者甚至可以进一步申请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项总额的补偿性赔偿。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房屋销售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开发商再度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其他买家,导致商品房购买合同的核心目标无法实现;那么,无法实际持有该房屋的买卖双方均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退回之前支付的购房资金及其对应利息、赔偿相关损失,并且可以考虑向开发商追讨不超过已缴支付房款总和一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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